1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中獎金額(價值)超過新台幣1,000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。中獎金額(價值)在新台幣20,010元以上者,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
2.「台北-東京雙人來回機票」市價$40,000,獎項將以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值之[機票兌換憑證]方式提供,使用方式如下:
(1)本獎項係台灣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台灣三菱電機)委由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( 下稱雄獅旅遊 ) 辦理,請中獎人於本憑證兌換期間內,持本憑證正本至雄獅旅遊可抵換價值相當於新台幣40,000元整東京雙人來回機票乙份,詳細使用規則及票價內容,請參考雄獅旅遊網站公告。
(2)兌換期間:民國114年01月0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。若無法於前述指定期間內使用,僅得於本憑證價值(即新台幣$40,000)內兌換雄獅旅遊其他等值旅遊商品,惟其兌換限制仍須遵守本憑證相關規則。
(3)本憑證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,國外行程請於預訂出發日前30天完成各項報名手續及作業。抵用時恕無法找零,且不得折換現金,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。
(4)本抵用券不可抵用無記名票券商品、LCC廉價航空機票、護照代辦費、簽證費、領隊小費、旅遊平安險、北高接駁費與個人開銷之費用(如行李超重費、自費行程等)。
3.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。不得要求更換贈品、兌換現金。若贈品已兌畢,台灣三菱電機有權更換等值贈品。
4.若有退換貨情形發生,台灣三菱電機保留核發或追回贈品之權利。
5.本活動參加者務必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,如有不實、冒用他人或因資料不全、錯誤導致無法核對或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至申請者,視同自動放棄申請資格。若有損害主辦單位或第三人者,需自行負責所有法律責任。
6.若抽獎資格不符,則不另提供名額候補。